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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通知 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扎实推进统筹发展

来源:郑报全媒体 发布日期:2021-03-30 17:09:51

      3月28日,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出通知,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“双统筹”。

      通知要求,有序恢复旅游景区运营,对影剧院等演出场所、旅游景区等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;在低风险地区举办且参加人员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各类聚集性活动,原则上不作核酸检测要求;快速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,尽早建立全市免疫屏障。

入郑人员健康监测期间,非必要不外出

      对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入郑人员,由属地区县(市)闭环接回,查验72小时内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证明,无有效检测证明的第一时间安排检测。核酸与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异常的,按照规定处置;核酸与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,实施7天健康监测,不再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
      由郑州口岸入境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,目的地为郑州市外的,由各健康关爱中心工作专班负责闭环送至机场、车站离郑。

      人员健康监测期间,非必要不外出,若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;每日早、晚向社区(村)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,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。已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再进行血清抗体检测。

密切接触者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

      卫生技术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,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,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(对于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),不得扩大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的范围,不得延长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限。

      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日内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,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
      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天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,间隔1日和第14天期满时分别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核酸检测。对密接的密接在隔离医学观察当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
规范核酸检测采样

      对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入境人员、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,应当采集鼻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,不得采集肛拭子标本检测。

      对“应检尽检”和“愿检尽检”人群进行核酸检测时,首选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。

医疗机构、核酸检测机构、集中隔离点继续保留健康码查验措施

      密闭性公共场所应落实好戴口罩、测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消毒、通风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,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。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电梯和就医、购物、参加聚集性活动等应佩戴口罩。

      新郑机场、郑州东站、郑州火车站、郑州西站、巩义站、长途汽车站落实进站测温、出站测温亮码查验措施,并在出站口设置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返郑人员专用通道。医疗机构、核酸检测机构、集中隔离点继续保留健康码查验措施,其他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。上述需查验健康码的场所,对不使用或者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,应提供便利服务。

有序恢复旅游景区运营,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

      有序恢复旅游景区运营,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,有序放开家庭聚集活动。对影剧院等演出场所、上网服务场所、娱乐场所、旅游景区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。

      落实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健康管理、管控聚集性活动、校园健康总体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、校外人员入校核查、高校学生临时离校报备等防控措施。各类学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可适度组织学生户外活动。在国内均为低风险地区期间,停止毎天健康打卡。

      开放养老机构、儿童福利机构探视,对探视人数和次数不做统一限制,探视须实名登记预约、进入测温、佩戴口罩。恢复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。殡葬服务机构继续落实错峰、限流措施。

      各零售药店、医疗机构应对购买、使用退热类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。

      强化对进口冷链从业人员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的监测,定期进行核酸检测,切实防范感染风险。

所有聚集性活动应适度控制人员密度

      所有聚集性活动应适度控制人员密度,缩短活动时间,落实测温、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通风、消毒等防疫措施。在低风险地区举办且参加人员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各类聚集性活动,原则上不作核酸检测要求。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活动,须经属地区县(市)市疫情防控部门审核评估;50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,由属地区县(市)疫情防控部门审核评估并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。农村地区婚宴、丧葬等家庭聚集活动实施村级备案。暂缓审批涉外、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(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)。

继续做好基层防控工作,快速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

      街道(乡镇)和社区(村)要继续落实“五有”要求,继续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,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,健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申报措施,为居民群众提供便利。

      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,广泛宣传、积极引导、科学组织,推进疫苗规范接种,尽早建立全市免疫屏障。(张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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